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宇信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小粒径石灰石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设备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宇信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小粒径石灰石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宇信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调试时间:2025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建设内容:本次验收内容为山东宇信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小粒径石灰石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该项目不新增占地,在“机械化竖窑年产20万吨石灰建设项目”的基础上技改,充分利用厂区内现有的公用辅助设施,新建原料储存仓、原料处理系统、悬浮窑等,项目采用悬浮煅烧技术,将现有的2组石灰竖窑(每组4只共8只,每组产能10万吨/年,合计产能20万吨/年)中的1组优化改造为1只悬浮窑(原有4只竖窑拆除后窑体保留,改造为成品仓),与另外1组石灰竖窑联动生产,提高石灰石原料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降低能源消耗量及污染物排放量。同时新购置斗式提升机、立磨、余热蒸汽发生器、环保处理设施等设备。项目改造完成后,悬浮窑年产10万吨石灰的生产能力保持不变。。
建设单位:山东宇信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