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振泰集团有限公司天燃气锅炉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设备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振泰集团有限公司天燃气锅炉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山东振泰集团有限公司
调试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6月30日
建设内容:一期工程新上1台型号为SZS4-2.5-Q的4t/h蒸汽锅炉和1台型号为WNS2-2.5-Y(Q)的2t/h蒸汽锅炉,最大蒸汽供应量约为47520t/a。
建设单位:山东振泰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日